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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届“乡土中国”纪实摄影展作品征集启事

发布日期:2015-05-27 16:15:09 新闻来源:安徽摄影家网


  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,飞速发展前进的中国又一次站在历史的新起点上。

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明确提出“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”的目标,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-2020》对城乡协调发展做出明确部署。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公报中“让居民看得见山,看得见水,记得住乡愁”的表述更成为传播甚广的名句。

在城镇化过程中,传统农耕文化、农村社会形态、农村经济发展等都在发生着与时俱进的变化,新农村建设、生态和工程移民、新型农业生产、农民工等诸多话题也得到全社会的关注。以纪实的名义全面留真大时代背景下的乡土中国,展现关乎中华民族整体情怀的“中国式乡愁”,正是首届“乡土中国”纪实摄影展的深意所在。

图像是直观见证历史变迁的重要载体,摄影是留存时间和空间的最好媒介。为全面征集遴选、编辑出版中国发展进程中的主题影像史料,收集整理属于中国人的视觉记忆文本,同时为了丰富2015年在达州市举办的第五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活动内容,中国摄影家协会与中共达州市委、达州市人民政府联合推出首届 “乡土中国”纪实摄影展。

主办单位:中国摄影家协会

          中共达州市委

          达州市人民政府

承办单位:中国摄影报社

          四川省摄影家协会

          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

          达州市文体广新局

          达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协办单位:新华社中国特稿社

          中国摄影报城市摄影联盟

          达州市摄影家协会

          达州市民俗摄影协会

官方网站:全摄影网(中国摄影报官方网站)

支持媒体:腾讯、新浪、新华网、色影无忌、中国摄影家协会网、影像中国网、影像国际网、中国摄影手机报、中国互联网电视(ICNTV)、新华社中国特稿社穿越中国网、央广网、国际在线、四川省摄影家协会网、新华社四川分社、人民日报四川记者站、光明日报四川记者站、农民日报四川记者站、四川日报、华西都市报、四川电视台、四川新闻网、达州日报、达州晚报、达州电视台、达州网、达州发布、达州新闻网、达州传媒网。

征集日期:即日起至2015年8月15日(以收到参评材料日期为准)

评选日期:2015年8月下旬

展览日期:2015年10月(第五届全国新农村文化艺术展演活动期间)

征集主题:

中国农村传统文化、社会形态、新农村建设、新型农业生产、生态和工程移民、农民工等一切与农民、农村、农业题材相关的专题摄影作品,包括但不限于乡土记忆、乡土生活、乡土文化、乡土景观等。

荣誉及稿酬:

共评出入展作品40组(含“乡土中国·达州影像”专题摄影作品10组),其中典藏作品5组,每组稿酬人民币各10000元;收藏作品35组,每组稿酬人民币各5000元。

所有入展作品的投稿者不得重复,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,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。入展作品稿酬由主办单位负责向作者进行给付,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

参评方式:1.主办单位邀请国内部分摄影家、理论评论家、教育家、出版人、图片编辑等具有一定专业水准和社会影响力的人士,组成本次展览的推荐委员会,推荐符合主题的作品参评。每位推荐委员会委员推荐5-10组参评作品。

2.摄影人自荐作品参评。

征稿细则

1.国内外摄影家拍摄的符合征集主题要求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参评。

2.参评作品拍摄地点须在中国境内,其中“乡土中国·达州影像”专题摄影作品须展示达州“三农”风采,记录达州民俗风情,反映达州社会变迁。

3.参评作品体裁不限,黑白、彩色不限,每组作品要有一定时间跨度。

4.所有参评作品均应是对一个具体对象或话题进行完整表达的专题。每组参评作品应由20-30幅照片组成,需同时提交主题阐述文章一篇及每幅照片的图片说明。参评作品必须符合纪实摄影的相关规范和要求。

5.作品入展后,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,用于展览和图书制作。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(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)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,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。

6.本次活动实行作品公示制度,接受社会监督、反馈。中国摄影报、全摄影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。

7.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,以复制、发行、展览、放映、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,并可不支付报酬。

8.禁止本活动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。

9.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,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;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。

10.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,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。“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”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、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、道德、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。

11.不符合本作品征集启事规定的,不能参加评选;已评选的,将予以取消资格;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、荣誉证书等,并可在媒体上通报。

12.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,不退稿,且不退存储介质。投稿作品在邮寄、发送过程中损毁、灭失或迟到、未到的,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。

13.本作品征集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。凡投稿者,即视为其已同意本作品征集启事之所有规定。

作品评选

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、学者进行作品评选。

投稿须知

本次活动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稿件,纸质作品请电子化处理后以以下电子方式投送参评。

1.网络投稿

参评者可在全摄影网(http://www.cppfoto.com/)中国摄影报摄影比赛专区“首届乡土中国纪实摄影展”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。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。投稿作品为jpg格式,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B,长边要求600—1000像素。组照请注明作品序号。工作人员将对参评作品初步审核,符合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。

2.邮寄光盘、U盘

参评者将所有应提交的参评资料刻入光盘,亦可拷贝入U盘寄送。一组专题作品中每幅照片的命名格式为“姓名+序列号”(如“王小明01、王小明02……”)。主题阐述文章、图片说明及其他个人资料等需要说明的事项均需以WORD文档形式提交。照片标题和相关说明须与提交的照片文件名一一对应,并按序号排列,可附主题阐述文章之后。

邮寄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“首届乡土中国纪实摄影展”办公室收,邮编:100007,联系人:夏雨欣,电话:010-65251661。

信封上请注明“首届乡土中国纪实摄影展”字样。

3.经由推荐委员会委员推荐参评的作品,按照上述两种方式投稿参评。

4.网络投稿和邮寄光盘、U盘等不得重复。


 

首届“乡土中国”纪实摄影展推荐委员会名单(按姓氏笔画排序)
  

于全兴 天津师范大学摄影系主任
王  彤 《中国国家地理》图片总监
王亚光 黑龙江农垦摄影家协会主席
王保国 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副主编
王培权 中国·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组委会办公室副主任
邓启耀 中山大学人类学系教授
石  明 摄影家、策展人
卢  广 摄影家
卢现艺  摄影家
史  春 摄影家
乐卫星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、秘书长
冯建新 重庆市摄影家协会主席
巩志明 评论家
许  国 摄影家
孙  慨  评论家
孙  敏 摄影家
杨发维 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
杨越峦 河北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、秘书长
李英杰 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副院长
严志刚 新浪网助理总编辑、图片总监
连芷平 影像艺术家、策展人
宋  靖 北京电影学院摄影学院院长
宋刚明 摄影家
陈  锦 摄影家
陈小波 新华社摄影部高级编辑
武  强 摄影家
林  路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
欧阳星凯 摄影家
罗大卫 四月风摄影网主编
赵春江 吉林省摄影家协会主席
赵跃生 搜狐网图片总监
胡武功 陕西省摄影家协会主席
侯贺良  山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席
姜  健 摄影家
秦军校 摄影家
袁东平 民族画报采编部主任
晋永权 中国摄影出版社常务副总编
柴继军 视觉中国执行董事、总编辑
徐晋燕 摄影家
徐渊明 江西省摄影家协会主席
高健生 《中国摄影艺术年鉴》主编
黄一鸣 海南省纪实摄影协会主席
康泰森 摄影家
焦  波 摄影家
曾  翰 摄影家、策展人、浮图网艺术总监
温晓晗 人民摄影报社社长
蔡焕松 《中国摄影家》杂志艺术总监
颜长江 摄影家、策展人
潘  科 摄影家、批评家
藏  策 评论家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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