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“池州梦·农民工”、池州“古民居”摄影比赛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4-08-14 22:07:03 新闻来源:安徽摄影家网
当前,全市上下正积极响应市委、市政府号召,全力投身于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创建和美文化。为进一步发掘我市古民居、古村落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、增强社会各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,促进我市古民居、古村落的保护,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提供支撑,实现“城和人美”;为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关注、关心、关爱农民工群体,成就池州梦想,经研究,决定举办:“池州古民居”、“池州梦·农民工”两项摄影比赛,届时举办展览、出版专题画册。
附件一: 池州“古民居”摄影大赛活动方案
附件二:“池州梦·农民工”主题摄影大赛活动方案
池州市文广新局 池州市住建委 池州市摄协
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
附件一:
池州“古民居”摄影大赛活动方案
池州历史悠久、文化底蕴深厚,有着独具特色的古民居、古村落。为了进一步挖掘我市古民居、古村落独特的建筑艺术和丰富的文化内涵,增强社会各界文化遗产保护意识,促进我市古民居、古村落的保护。市文广新局、市住建委、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池州市古民居摄影大赛。
一、
主办、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市文广新局、市住建委
承办单位:市摄影家协会
二、参赛作品范围
(1)池州市境内古村落、古民居;
(2)古民居、古村落的保护、管理、维修等工作动态。
三、参赛作品要求
(1)所有参赛者必须通过大赛指定电子邮箱提交参赛作品,提交过程当中必须认真注明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、并附有文字说明、以及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 、联系方式(mail、QQ、电话)等必要信息;
(2)参赛作品应当紧扣主题,拍摄形式与风格不限,摄影器材不限, 同一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,每幅参赛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3M字节。 组照4-6幅。
(3)参赛作品可以应用软件进行适当处理,但不提倡利用后期手法过度改变作品原始数据。
四、参赛方式及时间
大赛将参赛作品集中展示,最终获奖作品将在市摄影家网站公示。
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照片上交大赛邮箱
2015年1月上旬大赛组委会评审并公布获奖作品
五、评审及奖项设置
本次大赛按比赛组别及作品版块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各设一等奖1名、奖金3000元;二等奖2名、名奖1500元;三等奖5名,各奖500元;优秀奖20名;入选作品(包括获奖作品)120幅,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。
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或名誉权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该规则。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本比赛的获奖作品,用于所有的展览展示、印刷出版,不再另付稿酬。
六、联系方式
大赛邮箱: czsy2241710@163.com
联系人:陈艳
电话: 0566--2241710
13905663049
本活动由市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。
附件二:
“池州梦·农民工”主题摄影大赛活动方案
从乡村到城市——他们在城市开始了寻梦之旅。梦总是美丽的,为进一步引导全社会关注、关心、关爱农民工群体,帮助农民工成长进步、成就梦想,市文广新局、市住建委、市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“池州梦·农民工”摄影比赛。
一、
主办、承办单位
主办单位:市文广新局、市住建委
承办单位:市摄影家协会
二、参赛作品范围
作品要求真实反映农民工积极向上、自强不息的精神面貌,营造出尊重劳动、崇尚创造的良好社会风气,让社会更多的了解农民工的工作、生活,关注农民工的生活状态和需求、揭示新时代农民工的理想追求、让社会给予农民工更多的了解、理解和尊重。
三、参赛作品要求
(1)所有参赛者必须通过大赛指定电子邮箱提交参赛作品,提交过程当中必须认真注明作品名称、作者姓名、拍摄地点、拍摄时间、并附有文字说明、以及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 、联系方式(mail、QQ、电话)等必要信息;
(2)参赛作品应当紧扣主题,拍摄形式与风格不限,摄影器材不限,同一参赛者的参赛作品数量不限,每幅参赛作品文件大小不超过3M字节。组照4-6幅。
(3)参赛作品可以应用软件进行适当处理,但不提倡利用后期手法过度改变作品原始数据。
四、参赛方式及时间
大赛将参赛作品集中展示,最终获奖作品将在市摄影家网站公示。
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照片上交大赛邮箱
2015年1月上旬大赛组委会评审并公布获奖作品
五、评审及奖项设置
本次大赛按比赛组别及作品版块分设一、二、三等奖,各设一等奖1名、奖金3000元;二等奖2名、名奖1500元;三等奖5名,各奖500元;优秀奖20名;入选作品(包括获奖作品)120幅,所有获奖和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。
所有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、版权、肖像或名誉权纠纷,均由作者本人负责。主办单位视所有参赛者均为遵守该规则。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本比赛的获奖作品,用于所有的展览展示、印刷出版,不再另付稿酬。
六、联系方式(同方案一)
本活动由市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。